首 页

社联工作
社科动态
科普园地
理论研究
报刊导航
争鸣园地
休闲茶室
鸢都风采
友情链接

和谐社会的实质是利益对称与互惠


王朋琦

 

  社会的和谐状态,有赖于其和谐的社会利益格局——利益对称与互惠是和谐社会的本质。马克思指出:“‘思想’一离开‘利益’,就一定会使自己出丑”①“每一社会的经济关系首先是作为利益表现出来的”。②“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,都与他们的利益有关。”③可见,回避了利益问题,也就没有抓住问题的实质。 人类社会的进步与发展,使得人们越来越清楚地认识到,现存社会在本质上是一个利益共同体。早在先民那里就产生了的社会分工,已经充分体现了人类的互利互惠性,而当代市场经济形态,则更加强烈地证明,离开了互利互惠,人类就难以发展与进步,更谈不上什么和谐。毋庸讳言,近年来,中国社会利益分化过程中,在形成利益多元化格局的同时,也出现了人们所不愿见的利益不和谐,许多社会不和谐现象由此催生。利益对称和互惠问题,关系到构建和谐社会,亦即现代化大业的成败,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。那么,应当如何把握利益对称与互惠的科学内涵呢?
  其一,劳动本位:劳动创造与利益收入的对称与互惠。劳动,本质上是人类社会财富的创造过程,是人类生存资料的主要源泉,只有以劳动为本位,才能够激发人们创造财富的积极性和才能的发挥,从而推动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和社会的发展。应当切实贯彻落实中央领导所倡导的“尊重劳动、尊重知识、尊重人才、尊重创造”的精神。曾几何时,居然有“经济学家”说:“只要财富总量增加就行。”——就算是暴发户们瓜分国有资产以后,果真比原来的财富“增值”了,就能够改变其自身挥霍无度而工人生活水平下降的性质吗?难道财富是老板创造的吗?这些年来有一种思潮值得警惕:打着“丰富发展”的旗号,否定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,颠倒了谁养活谁的问题。而一旦背离了劳动报酬的对称——劳动本位,就必然会挫伤劳动者创造财富的积极性。
  其二,等价交换:利益交换双方的价值对称与互惠。在当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利益互动中,作为交换关系两端的利益主体,必须遵循等价交换的原则,这是劳动本位在市场运作规则上的体现。商家与消费者、内行与外行之间,普遍存在信息不对称现象,很容易产生交换上的欺诈性,从而损害利益对称与互惠。这就需要商家的诚信经营,客观上更需要有效的社会制度整合,在宏观上,需要政府有关部门行使职能,公正裁判,实行市场准入、质量强制认证和价格审核等制度,以避免假冒伪劣、坑蒙拐骗、暴利掠夺、倾销倾轧等欺诈和垄断现象。
  其三,本位修复:人类共生共享的宏观利益对称与互惠。人们的利益即便都是正当的,也免不了贫富差距(事实上的不平等)日趋加剧的趋势,从这种意义上说,“两极分化”的倾向具有自发性。财富积累过程中的“马太效应”,必然导致对劳动本位的背离——越是两极分化,富人阶层的收入就越是失去与自身劳动创造的正相关关系,也就越是使人类陷入“死劳动”奴役“活劳动”的格局——马克思对剩余价值的生产、剥夺过程和出现食利者阶层腐朽现象的伟大发现,足以佐证。西方国家以利益渠道和资源上的正当性(表现为合法性)为基础,辅之以税赋调节、慈善捐赠和基金会制度,有效进行财富宏观对称性调节的做法,对我们很有借鉴意义。宏观上对劳动本位的必要修复,是避免当年马克思所批判的腐朽的“食利者阶层”寄生现象的有效手段。

  总之,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,必须立足于利益对称与互惠,在和谐社会的本质内容上切实有效地下功夫,避免因利益不对称、不互惠现象导致社会矛盾与冲突,以保障改革开放沿着正确的方向推进,是摆在执政党和全国人民面前的重要现实课题。

①②③《马克思恩格斯全集》,第2卷,第103页、第537页,第1卷,第82页。